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上海亚虹”)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这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639号文核准。这次发行的承销总干事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承销总干事”)。本次发行将于2016年8月2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实施。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中止环节等环节出现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着重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承销总干事根据初步询价结果,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6年8月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8月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的人应根据《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8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8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承销总干事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承销总干事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这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三、拟参与这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线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上的水准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由此可能会引起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这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6.8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7月27日(T-4日)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7.06倍。从行业看,发行人与劲胜精密、模塑科技、昌红科技、双林股份、银宝山新五家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5年每股盈利及2016年7月27日(T-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能够比上市公司2015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38.37倍(剔除异常值后)。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6.88元/股对应的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8.31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能够比上市公司2015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但任旧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承销总干事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有的差异,网下投资的人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承销总干事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考虑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及募集资金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确定的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督管理的机构、发行人和承销总干事均没办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12,915.6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6.88元/股,发行2,5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17,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84.4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15.60万元。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情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来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可以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这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这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的人的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承销总干事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的人未能足额申购的;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做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承销总干事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这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承销总干事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这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的人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并依据自己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这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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